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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主題:外科部位感染植入物問題?
想請問各位學姐們:
骨折病人行OREF ,有置放骨外固定器,術後pin處皮膚有紅.腫及pus感染並長菌, 收案該如何認定?是以有植入物的標準收案(1年內算)或以無植入物(30天內)收案認定?
6329 發表於 2013-10-31 15:40:05
回覆
骨外固定器,也屬於植入物應以有植入物的標準收案(1年內算),
謝謝
10001 發表於 2013-11-12 11:05:46
可是植入物-不是指長期放置於人體內的非人體組織嗎??骨外固定一段時間就會取下,所以應該不屬於植入物吧(像人工關節會長期放置才算植入物吧)....可以請資深學姊幫我們解除疑惑嗎??
另外,port-A算植入物嗎?? 謝謝
4098 發表於 2013-11-22 08:38:08
port-A屬血管內裝置,若感染歸屬血流或動靜脈感染,除非Port-A置入後從來沒使用過就感染的才算外科部位感染.
3908 發表於 2013-11-27 11:4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