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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主題:法傳通報
您好,想請教一下,有些法傳的通報,需要個案的第二次採樣確診後才可以通報疾病,但是因為個案下次回診的日期有可能是一個月後,我需要請病人提早回診來採檢嗎?還是按照回診日再採檢就可以? 另一方面,由我打給病人,當他問起疾病時,也不知道要如何啟口,因為有些病人年邁,都是由家屬帶來看診,擔心說明造成家屬恐慌,請問要如何處理,很困擾~懇請指導~謝謝
8247 發表於 2014-08-06 00:36:33
回覆
一般原則傳染病追蹤原則是:如病人住院中 是醫院端協助採檢,另病人在家中則歸屬公衛端, 所以原則上是公衛需追蹤,也是由公衛人員打電話向病人說明,如病人同意回院抽血,公衛人員會打電話告知醫院端窗口,某病人幾號回院需追蹤第二次採血,感控會在病人病歷上貼提示便條或跟門診醫師告知,以上 郭大媽
212 發表於 2014-08-08 12:39:55
您好,除了梅毒、淋病、 HIV有確定數據再通報之外,疑似傳染病即可通報,對於報告結果為未確定需二次採檢,公衛端會電話來確認病患是否還住院,若住院由請通報醫院協助採檢送驗,病患若出院則公衛端會採檢送驗,即便是二此採檢為公衛端執行,報告還是會回聵給通報醫院。
3217 發表於 2014-08-13 09: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