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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主題:接觸隔離
親愛的學妹:
感控許多政策,建議先參考疾管局標準:2009年疾管局修訂接觸傳染防護措施:防疫專區/院內感染/醫院感染管制指引/接觸隔離防護措施(摘要如下)
病人安置
1.於急性照護醫院內,在單人病房充足的情況下,需採取接觸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應安置於單人病房內。若單人病房不敷使用時,提供下列的原則以決定病人的安置處:
(1)病人出現有可能加速疾病傳播的情形時(例如:無法控制的傷口滲流、大小便失禁的排遺),應優先置於單人病房。
(2)將感染或移生相同病原體並且是合適的室友,集中安置(cohort)於同一房間內。
(3)當必須將需施以接觸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和未感染或移生相同感染原的病人安置於同一房間時:
a.避免將需施以接觸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與可能因為感染而提高預後不良風險或易於傳播疾病的病人(例如:免疫不全、有開放性傷口、或預期有較長住院日數),安置於同一病房內。
b.病人間的床距間隔大於3英呎或1公尺的距離,並拉上病床邊的圍簾,以降低直接接觸的機會。
c.不論同一病房的病人是否皆需施以接觸傳染防護措施,在接觸同一病房內不同的病人間,都應更換防護裝備及執行手部衛生。
詳細請再上網查詢
希望可以幫上您!學會理事林均穗敬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