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區
發文主題:想請問有關感染管制師甄審資格問題..
各位學姐好...我是剛踏入感控領域的超級新新手.....請多多指教...
爬了前面許多文章及首頁右上角的作業規定,已經瞭解感染管制師甄審資格,符合護
理領域的第2項:"具有中華民國護理師或護士証書並有二年以上(含)之臨床護理經驗且
於合格之訓練醫院接受十二週(共480小時)以上(含)之實務訓練並領有證明。"
而應考資格的需要繳交證件共有六項
我想請教各學姐的問題如下..
1.當我至合格醫院受訓時,當下一定要是在職(從事感染管制)身份嗎...對方醫院是
否會接受離職且當下沒有在從事感染管制的我..讓我去他們醫院受訓..(還是我需要打
話去想要受訓的醫院詢問...因為我怕突然打去太冒昧了..所以想先上來問一下各位
學姐....)
2.在感染管制應考資格需繳交證件中的 "醫院感染管制工作証明(影本或其他證明文
件)"。是指只要在我離職證明上證明我曾擔任感染管制工作就可以了嗎...?有沒有
至少要幾年的限制..
本身剛踏入感控這一塊,才一開始就真的什麼事情都被我遇到了(聽說我同學也這
樣...@@)...發現自己懂的太少因而想學習更多,學會一有課程只要允許我就會立刻去
上,很想快點出去受訓,接受完整紥實的基本底子,我曉得除了上課外,感控都是經
驗的累積...)
因如果出去受訓,醫院花了人力又花了金錢,一定要和醫院簽約才是公平的。但可能
礙於簽約時間過長,之後可能會離開原縣巿居住,所以才想尋問是否一定要當下任職
為感控工作才能參加訓練及甄審資格 ~~
謝謝各位學姐看完我落落長的問題......
不曉得我的問題是不是要直接致電給學會尋問會比較快...@@??
